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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学2023年招收台湾地区高中毕业生简章

发布时间:2023-01-14 10:11编辑:天津大学招生办浏览次数:

天津大学(Tianjin University),其前身为北洋大学,始建于1895年10月2日,是中国第一所现代大学。1959年被中共中央指定为国家首批重点大学。改革开放后,天津大学是“211工程”、“985工程”首批重点建设大学,入选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建设”A类高校。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天津大学2023年招收台湾地区高中毕业生的工作,特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申请条件

1.申请我校的台湾考生须拥护“一国两制”和国家统一;

2.持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所持证件均须在有效期内)的2023年应届台湾高中毕业生;

3.参加2023年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验(“学测”)考试科目符合我校报考专业要求申请我校理工类专业考试科目须包含语文、数学A、英文、自然四门考试科目均达到前标级;文史类专业考试科目须包含语文、数学A、英文、社会四门考试科目均达到前标级。

4.申请者身体状况应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规定。

二、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3年3月1日至31日。

报名方式:考生登录祖国大陆普通高校依据台湾地区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系统(网址:https://www.gatzs.com.cn/z/tw/)进行报名。考生须按照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上传个人证件、电子照片、学测成绩、考生诚信承诺书等基本材料,提交成绩查验授权书及报考高校要求的其他材料。报名截止前,考生可修改基本材料和其他材料。报名截止后,考生原则上不可修改基本材料。考生应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

、招生计划及专业

天津大学2023年台湾学测生招生计划20人,考生可在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中选择6个专业作为专业志愿,并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

招生专业目录详见附件《招生专业目录》。

初审及考核

1.初审及考核时间为20234月1日至5月14日。

考生应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初审结果。系统显示初审通过的考生应关注我校考核通知。系统显示需更正或补充材料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更正或补充有关材料,提交后及时查看审核结果,逾期提交不再受理。系统显示初审不通过的考生不得参加考核和录取。资格造假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已考核的取消考核成绩,已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2.我校将对初审合格的考生进行面试考核面试时间、形式及相关要求届时将以电子邮件通知考生本人。

3.我校将以考生的学测成绩、提交的申请材料及面试考核表现等进行综合评定,择优录取。考生须于5月15日至19日期间登录系统查询本人录取情况,进行录取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且不得参加征集志愿报名。

4.我校将根据录取情况确定是否开展征集志愿。若开展征集志愿录取,考生于5月21日至31日期间进行报名。系统6月21日统一公布各校征集志愿拟录取名单。考生须于6月21日至25日期间登录系统查询本人录取情况,进行录取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五、入校管理

被录取学生请按照录取通知书指定的时间来我校报到。具体事宜届时参考《天津大学新生入学手册》。

六、学费和其他费用

台湾学生学费与内地学生相同,学生原则上与内地学生住在一起,住宿费用与内地学生相同。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往返台湾和天津的旅费和医疗保险等各项费用自理。

七、咨询方式

电话:86-22-60316985;传真:86-22-27401800;

招生网址:http://zs.tju.edu.cn

学校主页:http://www.tju.edu.cn

电子邮箱:tdzb@tju.edu.cn

官方微信公众号:tjuzsb

八、如有未尽事宜,招生办公室将会在天津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布,请注意查看,如招生政策调整,我校将根据相关政策作相应修订。

天津大学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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