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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届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申请工作通知

发布时间:2025-06-09 18:04编辑:卢旭浏览次数:

国家设立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政策,以鼓励全日制中央高校应届毕业生服务中西部及艰苦边远地区等基层单位就业。2025届毕业生有志于或即将服务基层的毕业生可下滑了解基层就业资助政策。

毕业后到西部地区、中部地区等艰苦边远地区(具体见附件“审核标准说明”)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应届毕业生(2025届),可申请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的毕业生,必须同时满足区域范围、基层单位和工作岗位的相关要求(具体审核要求以国家当年下发通知为准,附件查看)。

基层就业

补偿代偿对象:

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应届毕业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

定向、委培以及在校学习期间已享受免除学费政策的学生除外。

工作年限规定:

学生需与就业单位签订 3 年以上(含 3 年)的劳动合同或工作协议,不满 3 年的,均不予批准。

补偿代偿标准:

1.补偿代偿的教育阶段

高校毕业生只能申请毕业时所就读教育阶段的补偿代偿资金。如硕博连读、本硕博连读毕业生,只能申请博士教育阶段的补偿代偿资金,不能申请专科、本科及硕士教育阶段的补偿代偿资金。直博生本科毕业直接进入博士教育计划培养,按照直博学制批准补偿代偿资金。

2.补偿代偿方式的选择

高校毕业生只能选择申请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其中一种,在补偿代偿的教育阶段内,不能某些年份申请学费补偿,其他年份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3.补偿代偿的金额上限

当前,学费补偿或用于学费的贷款代偿标准为本专科生每人每年不超过20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不超过25000元。

毕业生申请学费补偿或贷款代偿金额不得超过实际缴纳学费金额(不包括住宿费),例如,小明2021-2024学年共贷款45000元,实际缴纳学费30000元,那么本次基层就业贷款代偿可申请30000元。

且若某学年学费得到减免,被减免金额不得再次申请补代偿(在实际申请金额处减去减免金额,请如实填写,金额不正确校财务处审核时不予盖章)

具体学费缴纳情况可关注“天津大学财务处”查询。

4.需准备材料

具体请登录基层就业系统按要求填报各项信息及证明材料

一般包括:

完整且盖章的劳动合同扫描件;

就业证明或二次就业证明扫描件;

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生需提供贷款合同扫描件;

涉密证明(涉密单位提供)等。

由于政策规定无法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或工作协议的,需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①由就业单位提供签订劳动合同或工作协议中,服务年限方面的规定;②毕业生需要书面承诺3年内不能离职离岗,换岗应根据就业单位需求调整,就业单位对承诺书盖章确认。

因工作岗位特殊,工作地点无法公开,需开具涉密证明,说明个人情况,并说明“因涉密(等其他原因)不能提供具体地址,根据《中央高校毕业生赴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审核说明》,确认xxx实际工作地点符合基层要求。”就业单位对承诺书盖章确认

直接录用为乡镇公务员劳动合同可以提供三方协议或官方正式证明材料,提供乡镇组织部门盖章的就业证明。

录用为选调生需要县级及以上组织部门盖章的二次分配就业证明。

5.申请流程:

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通过“中央高校基层就业资助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基层就业系统,网址为 https://jcjy.xszz.edu.cn/ )进行线上申请、审核、报送。

学生注册、登录后按要求填写各项信息提交申请,学院资助工作负责人进行院级资格审核,资助管理中心进行校级资格审核并会同财务处进行学费复核,审核通过的报送全国资助管理中心。

(学生申请→学院审核→学校审核→教育部审核)

附件查看系统操作手册

6.申请时间:

申请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31日

存在“二次定岗”或暂无法提供就业合同,或暂未定工作具体地点,以及有意赴基层单位就业暂未签署协议的毕业生,应于申请截止日期之前在系统中进行预申请,逾期无法补申。

7.预申请注意事项:

申请基层就业的2025届毕业生应在2025年12月31日前落实基层工作(11-12 月毕业则可放宽至次年 2 月末前到岗),且签订劳动合同。(若因用人单位原因暂无法在2025年12月31日前签订劳动合同,学生可附说明,说明情况由单位盖章签字,说明中请写明用人单位规范名称,且与盖章单位一致)

学生在预申请时,“就业证明”中暂时无法填写的信息,可不填写内容。并请在系统中,下图标红模块“其他证明材料”上传“预申请说明”,说明本次预申请或无法提供完整材料原因,文件命名“预申请说明”。

预申请同学,务必在2025年8月31日前通过系统进行预申请,(仅注册不申请,转年无法进行复核)学校审核无误后会驳回,将申请退回到毕业生端,保留申请身份。在2026年规定时间内完善材料,申请复核,再次提交申请(复核时间根据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8.发放形式:

学校收到拨款后发放至毕业生银行账户。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金分年发放,每年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审批通过总金额的三分之一,三年补偿代偿完毕。(毕业当年进行申请,第二年、第三年进行在职在岗确认,毕业次年第一笔发放批准总金额的33%,第二笔33%,第三笔34%。)

p.s.申请通过后,每年6、7月将进行“在职在岗确认”,请同学们关注群内消息,及时报送。

9.消息通知:

请有意向申请2025年基层就业的同学入QQ群,接收消息。

QQ群973302536

入群后请按要求及时更改群内备注

10.电话咨询:

022-27403407(周一至周五 9:00-15:00)

 附件1.中央高校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审核标准说明(2025年版).pdf 

附件3.中央高校基层就业资助管理系统学生端操作手册.pdf 

我国部分海域海岛标准名称.pdf

/来源:天津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编辑:王皓卿/

/审核:邵晓彤/